京兆尹
含义解释
汉代京畿的行政区域,为三辅之一。在今陕西西安以东至华县之间,下辖十二县。后因以称京都。见清顾祖禹《读史方舆纪要·陕西二·西安府》。亦省称“京兆”。
在汉代,京兆尹地位显赫,负责管理都城附近的政治、经济与文化事务,是朝廷重要的地方管理机构。
古文寓意:
官名。汉代管辖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,职权相当于郡太守。后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。亦省称“京兆”。
每当提及京兆尹,人们总会联想到那位勤勉于政、心系苍生的地方长官。
古文寓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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