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六郡
含义解释
秦始皇二十六年(公元前二二六年)分全国为三十六郡。
秦朝统一六国后,实行郡县制,初设三十六郡,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。
古文寓意:
﹝二十六年﹞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。
——西汉·司马迁·《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》
按《秦始皇纪》,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在其二十六年,迄三十三年,略取陆梁地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是已为三十九郡。至秦亡时,或更有分合,不知凡若干郡也。
——清·姚鼐·《《复谈孝廉书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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